自主招生的西裝“尷尬”
  韓朝
  12月22日,26所中永慶房屋國最著名大學組成的三大聯盟同時公佈了明年高考自主招生聯考公告,即日起報名。不過,此次“華約”聯盟中只有6所學校,缺少中國人民大學(下稱“人大”)。
  “為進一步規範和改進自網站優化主招生工作,人大暫緩自主招生一年,文藝特長和體育特長生繼續招生。”人大新聞中心如此回覆《第一財經日報》記者。
  人大2011年加入以清華大學為首的“華約”聯盟,“七校聯考”採用GSI模式,G部分定義為AAA測試,為初試階段,SI部分組成馬爾地夫覆試階段。在去年每位考生可以同時報考2所高校志願的基礎上,給考生更多參加覆試的機會。各高校還將設置接受未獲覆試資格考生申請環節。
  不過,相關人士認為,人大此次“缺席”與其招有巢氏房屋生辦前主任蔡榮生接受調查不無關係。
  “蔡榮生確實正在接受調查。教育部對高校反腐高度重視、態度堅決、旗幟鮮明。也要求人大配合有關部門認真進行核查。如果確實有問題,將依法依規查處。”教育部新聞發言人續梅曾在教育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對於高校自主招生,教育部有明確規定,就是要陽光招生、公開公示,確保公平公正。
  “灰色空間”有多大?
  每到招生季節,高校招生辦便備受關註,尤其是名校。
  華北一所高校副校長告訴本報記者:“招生辦主任所處的位置,尋租的空間還是有的。”
  業內人士對本報表示,招生過程中目前存在的第一“灰色”空間主要是在名額補錄、追加高考招生計劃、藝術招生、高水平運動員招生以及支配教育部給的機動指標上做文章。
  白領王艷(化名)正是這種“灰色”運作的受益者,她通過名額補錄的機會進了北京一所大學。她的家人找家鄉所在地的書記從中牽線找人,“贈送價值不菲的工藝品”,最終使得王艷補錄到該校。
  王艷還算是“順利”的,而有些家長為孩子能夠進到好的學校,發愁找人無路,錢送不出去。錢送不出去,一是找錯人,二是對方最終沒辦成事。
  “按照‘行規’,辦不成事,錢對方會退回來。辦不成事,一種可能就是錢少,實際上,試圖用這種方式讓孩子能有更好出路的家長並不少,這中間也是有競爭的。近幾年,也有孩子名額被頂替的家長打碎牙往肚子里咽,因為被頂替的過程,一般的家長是很難去取證的。”一位法律工作者如此告訴本報記者,他曾聽到一些家長的“傾訴”。
  利用招生斂財比較典型的一個案例是2010年的於興昌受賄案,於興昌利用其先後擔任吉林省教育廳副廳長兼吉林省高校黨工委副書記、吉林省政府教育督導團原總督學的職務之便,在學生擇校、考試錄取、調整專業及就業等方面以權牟利。
  經法院審理,2005年至2008年,於興昌伙同王北軍為21名學生大學錄取或調整專業提供幫助,收受學生家長賄賂144萬元,其中於興昌分得122萬,王北軍分得22萬。
  如果簡單地計算一下,平均一名大學生家長賄賂近10萬。王艷認為,這種算法不科學,要看差的分數是多還是少。當時王艷母親送出去的藝術品價值很高,升值空間很大。王艷的考分當時與補錄分數差了十幾分。
  “自主招生”背後
  上述業內人士認為,隨著招生的信息公開化,通過錄取等方式進行“利益”交換的空間漸漸縮小,自主招生的空間則增加。
  我國從2003年起實行高校自主招生改革試點,目前發展到90所學校自主招生。從最初的定點學校推薦,到學生可自薦報名,再到針對縣及縣以下農村高中應屆生的“圓夢計劃”推行,學生的選擇權體現得越來越充分。
  2003年以來,在招生規模控制方面,教育部要求部屬高校自主招生的比例不超過招生數的5%。2006年,教育部規定“考生人數較多且生源質量好的高校可以有所擴大,各校應將其作為‘預留計劃’的一部分單獨公佈,並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備案”。2012年,教育部對自主招生候選人數量設置了上限,規定“原則上控制在自主招生錄取計劃數的120%,最高不超過200%”。
  以人大為例,從其歷年自主招生的計劃看,2006年規定“不超過5%,若生源質量好,可有所突破,由學校從機動計劃中予以安排”,2007年規定“不超過10%”,2011年規定“選拔時重點向素質教育開展好、新課程改革推進快和採取考前填報自主選拔錄取志願的省份適當傾斜”。
  而“自薦”、“推薦”的優秀學生之間的競爭同樣十分激烈。比如,人大申請學習優秀類自主招生的考生非常集中,占總報名量的90%以上,其中只有約10%的考生可以獲得覆試資格。
  “高校自主招生一般要求考生在某些方面具備突出的能力和特長。”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表示。
  比如,在文學、藝術、體育等方面有特殊才能以及在學科競賽中獲獎。但文學、藝術等方面的才能往往很難量化。“在面試環節,就容易產生一些腐敗因素”。上述業內人士說,至於這中間的“利益”交換有多大空間,很難說清楚。
  缺失的“監督體系”
  很多高校也在採取一些措施,確保自主招生公平公正公開,比如北大成立了自主招生專家委員會,對考生資格審核、面試、加分認定等環節進行監督,北京一些高校還聯合聘請了獨立的第三方機構監督管理。不過,有關自主招生專家委員會的信息與第三方機構,公開的信息中並沒有介紹。
  儲朝暉表示,行政力量主導自主招生的情況下,從最初的材料審核、初試、覆試再到最後的公示,所有的自主招生環節,只要有行政人員的參與,權力的尋租就是難免的。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認為,自主招生一路走來,社會質疑不斷,根源在於程序設計並不合理。
  目前高校的自主招生是與傳統的集中錄取相嫁接的,獲得自主招生資格的學生,只是獲得錄取優惠,還要求參加高考、填報志願(把給予自主招生資格的學校填報在A志願或者第一志願),這本質不是自主招生。
  但自主招生還是要推行,必須進行科學、周密的設計,以防自主招生變成自主腐敗。熊丙奇建議,首先,應對自主招生進行科學、合理的程序設計。其次,應明確要求高校自主招生透明公開。
  以透明為例,在當前的自主招生中,教育部門也要求高校必須做到公正公開,可在信息公開方面,存在兩大問題,一是沒有明確高校公開到何種程度;二是學校不按規定公示信息,沒有問責。
  以自主招生公示來說,目前,公示項目最多的省市只公佈了7項內容,包括考生的考號、姓名、性別、科類、省份、畢業中學、語種,根據這些公示信息,公眾根本無法監督。“應該包含不侵犯學生隱私的所有招生內容,包括學生中學學業成績、筆試成績、面試評價等。”熊丙奇說。
  熊丙奇認為,最重要的是建立現代學校制度,形成對行政權力的制約機制,讓學校回歸到教育家治校,而不是行政治校。
  近日,教育部核准了首批(包括人大)6所高校的大學章程,這被視為我國建設現代大學制度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不過,本報記者註意到這6所高校的大學章程中,對於“去行政化”的表述大多較為模糊。
  十八屆三中全會也明確提出,“逐步取消學校、科研院所、醫院等單位的行政級別”,雖然路途漫長,但改革方向已定,箭已離弦,不容回頭。
(編輯:SN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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